泄漏原因是什么?
但时至今日,李学政说的“肯定会查出来”不了了之,湖南卫视的声明也收效甚微,网络盗版虽得到一定遏制,但并没有真正阻断源头。基本可以断言,这个结局就是《欢乐颂2》此次送审版本遭到泄露的结局。事已至此,需要作出思考和分析的是,为什么会接连有两部热播剧送审版本遭到泄露?泄露的原因是什么?而泄露的受益人、受损方又会是谁?
先来分析泄露原因和源头。很多网友看到流出的视频有送审样片字样及时间码,就将矛头指向一直以来都缺乏好感的广电总局。但只要稍作分析,就会发现这种假设站不住脚。根据现行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国产剧需要有自制的制作单位为主体,向对应国家行政机关报审。《欢乐颂2》的制作公司是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出品公司为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山东影视制作股份有限公司和东阳乐儒影视有限公司。那么执行送审的单位应该是作为制作方和出品方的东阳正午,这也基本排除了东阳正午对外泄露的可能性,毕竟没有人会狠心把自己的孩子卖掉,更何况,在此之前,东阳正午出品的电视剧并没有出现过此类情况。
接着来看一下送审流程,受理机构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送审方需要提供国产电视剧报审表、备案公示表、制作许可证、分集梗概等一系列文字资料,以及有图像、声音、字幕、时码等符合审查要求的完整样片一套,采用DVD光盘或带有USB接口的移动数字存储。在送审的过程中并没有中间环节,而是送审申请人直接通过窗口报送或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提交资料。从流程的拓扑图来看,虽然审查有若干个环节,但都是在广电总局内部完成,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当时《人民的名义》前后审查4个月的原因,因为整个审查流程还是很严格的。虽然环节不少,但真正接触并能拿到完整送审样片的人并不多,且都是广电总局领导,他们不太可能是送审样片泄露的源头,而且,送审样片是在播出之前送到广电总局,如果有广电总局内部员工蓄意泄露盗版,何必等到电视剧播出接近尾声才拿出来?早点拿出来不是更值钱?所以,泄露送审样片的这个锅广电总局不能背。
那会是谁泄露出来的呢?可以肯定的是,电视剧的送审样片,制片方和发行方绝对不止复制一份,很可能是复制多份,因为电视剧整个宣传、推广的过程中要涉及到多家公司,比如海报公司、预告片公司、广告投放、播出平台,他们都需要有相应的样片作为素材展开物料创作和宣传。甚至还会给剧评人,让他们先观看完部分或整部剧,来撰写评论,这部分则是电视剧的宣传公司行为,“光影新天地”的记者此前也不止一次的收到过某些剧宣传方送来的送审样片的DVD。这也是制片方想要追查泄露源头的难点所在,因为很难确定到底是哪个环节、哪家公司出了问题。
接下来再来看收益方和受损方都是谁。其实最大的受损方绝非制片方,制片方拍摄完成,将电视剧卖给卫视和网络在线平台,就已经拿到了应有收益,即便电视剧流出盗版,对制片方影响不大。影响最大的是东方卫视、浙江卫视两家电视台,流出盗版之后会对收视率造成影响,同时也会对两家卫视做投放的广告商造成影响,另外腾讯、爱奇艺、搜狐和乐视四家播放平台也会有一定影响,不过对于《欢乐颂2》这种内容并不敏感的都市剧,送审版本和实际播出版本差别不大,多少观众还是会看画面更清晰,并没有时间码遮挡的正常版本,所以并不会造成太恶劣的影响。
而最大的受益方,自然是传播盗版的人,他们已每集几元不等的价格通过微博、微信、网盘等渠道售卖剧集。而另外一个受益方很可能是电视剧的宣传方。别笑,我是认真的,由于影视行业的日益成熟,当下的电影、电视剧的宣传已经非常细化,一些大制作的电影,以及像《欢乐颂2》这样的热播剧,通常有不止一家宣传公司接盘,甚至会按照平面、网络、新媒体等渠道细分,而宣传公司接盘之后很有可能再转包出去。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欢乐颂2》已经播到42集接近尾声,这时哪怕流出盗版,对整个电视剧的播出也不会造成特别恶劣的影响,同时还会继续保持该剧的热度,比如今天不就是又一次将电视剧送上热搜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