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行动是根据什么事件改编的 湄公河事件经过原型简介(4)

湄公河事件:家属将前往事发地

由于案发时正值中国十一黄金周期间,再加上外部信息纷乱互有矛盾,一度使得事件始末扑朔迷离。

郭志强告诉记者,那么多乡亲父老都托付给他,他必须担负起寻找失踪船员的责任。作为船东之一,他于6日在网上公布了向中国驻老挝大使馆的求援报告。

根据郭志强的说法,目前他和其他船东、船主等人,已经把两艘船上13名中国船员的家属从四川、贵州、云南等地接至西双版纳,正在等待政府有关部门的手续。西双版纳澜沧江船东协会的成英杰9日晚与郭志强一同在西双版纳的饭店里开席7桌,接待50多名遇难家属,成英杰表示,他正在与协会其他工作人员共同起草报告,向上级汇报本起事件经过,“中国人出了国门就没了人权,生命权得不到保障,这是非常令人气愤的事。中国还需要再强大一些,才能不被欺负。”他告诉记者。

湄公河事件:后续处理

此案已引起中国驻泰国大使馆的高度关注。事发后,50多位船员家属已经到达事发地。中国外交部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指示驻泰国使领馆迅速查明情况,全力搜寻失踪中国公民下落,做好善后等后续工作,同时要求相关国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在湄公河相关水域航行的中国船舶船员的保护。驻清迈总领事已在第一时间率员赴事发现场开展工作。目前,驻泰国使馆、驻清迈总领馆与泰国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正在进一步核查事件详情。

湄公河事件:案犯受审

湄公河“10·5”惨-案将于2012年9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前,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对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6名被告人分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依法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了合议庭负责审理此案,向6名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附带民事诉讼状及译本,并根据各被告人的权利和意愿为其指定了法律援助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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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公河事件:一审宣判

2012年11月6日下午两点,造成13名中国船员被害的湄公河“10·5”惨-案的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糯康被判死刑。桑康、依莱、扎西卡均被判死刑,扎波被判死刑缓期执行,扎拖波被判有期徒刑8年。

湄公河事件:二审开庭

2012年12月20日9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糯康及其委托辩护人,桑康·乍萨及其委托辩护人,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及其指定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云南省人民检-察-院4名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

庭审中,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法院根据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对各被告人的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建议二审法院全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6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6名上诉人的辩护人分别发表了辩护意见。

20日的庭审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糯康等6名上诉人作了最后陈述。二审法庭依旧采取现场翻译与同声传译相结合的方式,保障糯康等人在庭审中使用其通晓的语言参与诉讼。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审判长宣布休庭后合议庭进行评议,案件将择期宣判。

老挝、泰国驻昆领事馆官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群众300余人旁听了庭审。

湄公河事件:执行死刑

湄公河“10·5”案四名罪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将于3月1号在云南昆明被依法执行死刑。

2011年10月5日,糯康犯罪集团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区水域劫持两艘中国商贸船只,并枪杀13名中国籍船员。糯康等4名主犯一审被判处死刑,二审维持原判之后依法进入了死刑复核程序,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后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了执行死刑命令,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

据了解,法院将采用注射方式对四名罪犯执行死刑。在执行死刑前,法院已按涉外程序及时通知泰国、缅甸两国驻昆明领事馆对各罪犯进行会见,并通过领事馆联系了各罪犯的近-亲属安排探视,保障了他们所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在死刑执行后,还将对四名罪犯的骨灰、遗书及遗物等向其近-亲属或所在国驻昆明领事馆进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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