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莠子 原创作品,转载请联系笔下江湖授权。盘点一下武侠小说中的吃人事件。
鲁迅写道,“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其实,便不是从字缝里看出来的“吃人”事件,历史上也并不缺乏,比如灾荒年的“人相食”、“易子而食”的记载,那些“割股疗亲”、“煮子献糜”的典故来源,大约都是真正的吃人事件了。
金庸曾经在《袁崇焕评传》中,写到袁崇焕被冤杀的情景,凌迟五百刀,围观百姓“将银一钱,买肉一块,如手指大,瞰之。食之必骂一声,须叟,崇焕肉悉卖尽。”这是史料中的真实事件了。金庸的小说中,也虚构了几起吃人事件。
《连城决》中狄云、水笙、花铁干被困大雪山,直到来年春天才获救。这一个冬天,花铁干便把结义兄弟的身体都将成了食物。狄云和水笙靠吃秃鹫活了下来,不过秃鹫是吃死人肉的,是不是也是变相的吃人?但是间接吃,就多了一层温情,直接吃就暴露了人性的残暴和丑恶了。
《倚天屠龙记》中,小张无忌带着小杨不悔去昆仑投亲,正好遇上灾荒年,他们不仅亲眼看到了吃人事件,而且差点成了被吃的那个人。这是关于古代史实的小说想象了,在那种年代,发生这种事情的可能性应该是极大的。
以上两件,大约还算为了活命被动吃人,也还有一些个别的主动吃人事件,比如《笑傲江湖》中,漠北双熊就喜吃人肉,而令狐冲给老不死姑娘灌下自己的血,算不算也是吃了人?
这些事件虽然惊恐,但是瘆人程度,比起《水浒传》中的吃人事件,那还是差远了。《水浒传》中吃人之事,简直就是比比皆是,俯首皆是。总结起来,大概有这么几大方面:
第一是开黑店的。这些店中备着剐人登,以杀人为业,如同杀猪杀羊一般。有名目的如菜园子张青和母夜叉孙二娘十字坡下的店,还有催命判官李立的店,梁山朱贵开的店等等,遍布水浒江湖。黑店中,买以人肉冒充的牛肉,蒸点人肉馒头,实在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这些被剐的人,大都是来往客商,他们到底是好是坏,店家也无心分辨,大约只看钱袋的轻重,或者人的肥瘦。孙二娘说,“这等肥胖,好做黄牛肉卖。那两个瘦蛮子,只好做水牛肉卖。”这是在要迷倒武松的一节中说到的,之前还有鲁智深,差点也变成了食物,梁山脚下戴宗第一次经过,也险些被开膛破肚,还有宋江,都被绑到剐人凳上了。这些没被杀的都是幸运的,那些个不幸的,比如被武松顶了身份的头佗,还有其他好汉或庸民,就不可计数了。杀人这种事情,做得这么名目张胆,可是杀完了却当成牛肉卖出去,可见在那年头,赚点钱比杀个人要难多了。
第二是占山寨的。“锦毛虎义释宋江”一节写道,宋江走夜路,被清风山的小喽啰抓起来绑在将军柱上,说道,“等大王醒时,却请起来,剖这牛子心肝做醒酒汤,我们大家吃块新鲜肉。”直说得人毛骨悚然,看来他们做醒酒汤不是第一遭了,大约人肉的滋味也是熟知的,看上去还吃得挺上瘾。虽然这一事件,没有在其他山寨上写道,但是杀人只为做碗汤,应该不是新鲜事儿。那年头,行走江湖真是不易,走平路遇上黑店,过山路碰上山寨,一不小心就变成了别人口中的食物,这真真是个吃人的社会了。
还有一种是仇杀。书上有记载,恨一个人恨到极致了,便说要“食其肉,寝其皮”,这事儿在水浒世界中,就真的发生了。“张顺活捉黄文炳”一节,写道一直挑拨梁九知府害宋江的黄文炳,被一众草莽抓到了,当时他也知必死无疑,却不知死得那样惨。被“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李逵方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这场景,便是凌迟处死了,和袁宗焕之死有得一拼。像黄文炳这样的官员,自然说不上好,但是若说就坏得多透顶,倒也未必,何况宋江结交梁山在前,胸中有反意也是确实,做为朝廷官员,盯着他点也不算过分。但是,梁山好汉是不能得罪的,不然下场惨不忍睹。
剐黄文炳的操刀者是李逵,这黑厮粗鲁憨直,胆大狂野,吃人也不仅这一遭。小说中写他回家接母途中遇上李鬼,恼恨他不仅冒充自己,还谎言欺骗自己,于是一把杀了。当时他肚饿,正干吃着白米饭,没有菜蔬下饭,突然笑道:“好痴汉!放着好肉在面前,却不会吃。”于是用刀从李鬼股上割下肉来,在炭火里烧来吃……这场景也只想想就够了。在李逵眼里,除了哥哥,大约人人可食得。这种主动和习以为常的食人, 实在是模糊了人兽的区别,让人看得胆颤心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