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拾柴火焰高,相信这句话也体现在了农民朋友的日常生产生活中;但是由于农户个体的力量薄弱无法与经销商、地头小贩做抗衡,经常在购买农资的时候遭到抬价甚至是欺诈,而在售卖农产品给二道贩子的时候也受到压价;总之就是两头受气。从原材料方面被提价却没有话语权,导致种植、养殖的成本越来越高;可农产品的价格却经常波动不定,价格走势经常是掌握在利益集团手中,不懂行情的只背地叹气。合作社法大修,多项惠农政策影响每个农民。
现如今是现代农业崛起的重要时期,滞后的自给自足型农业早已跟不上中国农业发展的热潮,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是链接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的一架桥梁;农民合作社的出现更是为农民降低成本,提高收入,生产保障,资金支持等一系列好处(这里说的是正规的合作社)。合作社作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一种,从2007年合作社法正式颁布以来截止至今,全国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达到180余万家,比10年前翻了70多倍!
但为什么经常有农民说合作社是“坑”?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近些年收到国家的鼓励,不少人听说只需5个人注册合作社就可以拿到不少国家的资金扶持,这就形成了所谓的“空壳”合作社。还有很多合作社打着资金互助的旗号却干起了其他营生,承诺社员给予高额利息,其实把钱高额贷款给别人,一旦资金无法收回就面临着跑路的风险。
合作社将如何改变才能做到真正惠农?
随着中国现代农业的发展,目前国家对合作社的扶持已经从“量”向“质”过渡,很多补贴只有有规模,符合当地扶持项目的农民合作社才能拿得到资金,补贴的标准也会越来越水涨船高。这也会慢慢淘汰一批经营不善的空壳合作社。
也是今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迎来首次大修,修改稿讨论取消有关“同类”农产品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中“同类”限制,也就是农民可以任意加入当地发展比较好的合作社,不是必须加入和自己种植、养殖项目相同的合作社了。修改稿讨论建议且鼓励发展“旅游类、民俗手工类合作社”,结合今年初下发的文件,一定会支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手工等也将成为热门行业。
从今年的“一号文件”和前一段出台的《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中都明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含合作社)的发展。尤其是在资金扶持、农业建设用地、土地流转、土地确权、农业贷款、农业人才、农业用水用电、农业保险等方面开了绿灯,给出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