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各区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事项公告 补录公务员详细信息完整版

北京市的公务员职位竞争非常激烈,新一轮的2017年北京市各区补充录用公务员已经开始,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2017年北京市各区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事项公告,想要参加2017年北京市各区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的网友请尽快做好准备。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经进入公示和备案阶段,经过面试、体检和考察,现有部分职位出现空缺,另有部分招录机关由于机构调整,空出了一些编制,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录用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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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剂条件

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且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参加调剂。调剂时,除具备《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1、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

2、已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以及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3、申请调剂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须达到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1)市级机关职位: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60分,且总分满110分;

(2)区级机关职位: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60分,且总分满105分;

(3)乡镇街道等基层职位: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60分,且总分满100分。

在乡镇街道等基层职位中,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乡镇街道以及房山区乡镇等基层职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55分,且总分满95分。

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街道等基层职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人社录发〔2015〕14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协议。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考简章》。考生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查阅《招考简章》。

1、招考职位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列入“985工程”京外院校中最高学历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符合部分特殊职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7年应届毕业生仅可报考这些特殊职位。

2、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限于截至报名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截至2017年5月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16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的基层队、站、所等各基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限于截至报名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16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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