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可通过其报名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时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进入报名网页,填报报名信息。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考生可在2017年5月22日9:00至2017年5月23日17:00,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报考职位,提交报名申请。
2、打印报名表。考生可在2017年5月24日9:00至2017年5月26日17:00,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报名表。
三、现场资格审查
2017年5月24日9:00至2017年5月26日17:00,由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照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按照报名考生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后,招录机关不需再对其他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可同时进入面试。
接到招录机关通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由各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招考简章》中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由招录机关电话通知,或详见招录机关网站。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对于京外“985工程” 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对于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2、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够说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
3、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1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四、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形成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面向社会统一公布。2017年5月27日,考生可以登录上述网站查询其是否进入面试。
面试将于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9日进行,面试工作由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专业科目考试由各招录机关根据招考职位要求自行组织,进入该职位面试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体检和考察由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六、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
2017年北京市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地点
北京市各部门补录面试公告